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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店铺的说明

2008/1/28 来源: 作者: 点击数:4296 进入评论
  1. 开店必须有10件以上(含10件)在售商品,并且通过身份认证;

  2. 开店成功后,如果在售商品的数量连续3周少于10件,系统会发送邮件提醒您“宝贝数量少于10件,必须铺货了,不然到X月X日您的店铺将被屏蔽”;

    2周以后,如果宝贝数量仍未达到10件,店铺会被暂时屏蔽,系统会发送邮件告诉您“店铺已经被隐藏,我们将为您的店铺名保留一周,只要您将宝贝数量恢复到10件以上,24小时后,店铺即可恢复”;

    再过一周如果您的在售商品数量还是没有达到过10件的话,店铺会被屏蔽,系统会发送邮件告诉您“店铺已经被屏蔽,任何人都可以申请并使用您的店铺名称” ;

    以上规则简称3\+2\+1规则。

  3. 不足10件是一个延续状态,任何一个时间点达到过10件在售的话,系统将重新开始计算时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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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ags:店铺装修   淘宝店铺代码   淘宝模版  
编辑:m-dush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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